2022突泉县城乡疫情防控联动管控管理公告

举报 2022-04-15 22:04 编号:1349

导语 2022年4月15日,兴安盟突泉县发布了关于城乡疫情防控联动管控管理的公告,明确了在县域范围内实行城乡疫情防控联动管控管理。

关于城乡疫情防控联动管控管理的公告

县域广大居民:在广大居民的积极配合下,我县主城区将于4月15日顺利完成连续三轮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。鉴于我县疫情仍存在不稳定、不可控因素,为掌握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权,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,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复论证,决定4月15日主城区第三轮核酸采样完成后,在县域范围内实行城乡疫情防控联动管控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县城主城区管控管理工作告知

1.县城主城区居民小区、城中村继续实行管控管理。解除管控管理时间,4月16日6时前,根据疫情形势,再行公告,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突泉微讯。

2.除指定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经营场所之外,其他经营场所继续停业。

3.除参与疫情防控和重点民生保障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之外,其他人员继续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。公安干警、医护人员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其他必要的流动人员,需持工作证明出入。

4.区域内道路继续实行临时交通管制,除保供应、保民生、保生产和经批准的车辆凭证通行外,公交车、出租车、私家车等车辆继续停运。

5.有特殊出入需求的居民,由社区(村)从严管控。凡未参加核酸检测的,一律不允许出入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。

  二、乡镇核酸检测及管控管理工作告知

1.各乡镇自4月15日13时起,至4月18日8时,进行3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。

2.各乡镇自4月15日10时起,实行管控管理。解除管控管理时间,4月18日8时前,根据疫情形势,再行公告,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突泉微讯及各乡镇微信公众号。

3.管控管理期间,各乡镇除指定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经营场所之外,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。

4.各乡镇除参与疫情防控和重点民生保障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之外,其他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。公安干警、医护人员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其他必要的流动人员,需持工作证明出入。

5.各乡镇除保供应、保民生、保生产和经批准的车辆凭证通行外,私家车等车辆一律暂停运行。

6.各乡镇有特殊出入需求的居民,由村(社区)从严管控。凡未参加核酸检测的,一律不允许出入村屯(社区)及公共场所。

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居民,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,对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,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规定,由其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凡是不执行管控管理规定,破坏物理隔离设施、拒不配合管控要求及违反上述规定者,公安机关将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目前,全县水、电、气、热等供应正常,生活物资保障充足。请广大居民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执行,不恐慌、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筑疫情防线,共守美丽家园。

2022年4月15日

来源:突泉微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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